您的位置:港口>口岸
口岸

海关总署增加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港口

2016-12-20 11:08  来源: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12月14日发布关于增加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港口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推进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南沙港、盐田港、蛇口港、福州港、湛江港、厦门港、太仓港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增加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为中转口岸。其余事项仍依照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号、2011年第21号、2013年第61号、2015年第22号实行。

[上一篇]    [下一篇]
    暂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