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起停靠沪港船舶需用低硫油PM2.5减排约10%
2016-02-22 14:10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通告》,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船舶在上海港区域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一小时和离港前的一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每吨中硫含量不超过0.5千克)的燃油。
此前,国家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其中,自2016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率先实施减排,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苏州港、南通港)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
新规实施后,预计PM2.5减排率在10%左右,硫氧化物的减排率在18%左右。同时,由于不同品质的燃油价格差距大,在新规面前航运企业也将面临考验。
上海本地PM2.5的构成中船舶排放占8%—10%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规定,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实施。2016年4月1日起,要求船舶在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鼓励船舶在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燃油,鼓励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在评估第一阶段措施实施情况后,适时启动第二阶段管控措施,包括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在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燃油,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1%m/m的燃油。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伏晴艳表示,预计第一个阶段即靠岸期间换小于0.5%低硫油,对PM2.5一次排放的减排率在10%左右,对硫氧化物的减排率在18%左右。第二个阶段,从现在测算的情况来看,对PM2.5的减排可以达到60%以上,对硫氧化物的减排达到将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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