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免除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再助企业纾困
2021-03-11 15:00 来源:中国水运网
“货物港务费免除地方政府留存部分,此外广州内河港非开放港口不再征收货物港务费。” ……为了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推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近日从广州市港务局获悉,为积极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进一步降本增效、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的要求,广州港实施了《关于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真金白银”稳企业保就业,“再帮一把”为市场主体减压纾困,助力企业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据了解,执行这一优惠政策后,货物港务费按照规定标准征收的50%执行。即港口经营单位按照《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规定标准的50%向货主征收,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维护;货主向港口经营单位缴纳货物港务费可以减少50%,实际减负50%。港口经营单位通过创新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继续为进出港货物和船舶提供优质服务。
据悉,广州港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该政策,该政策直接降低了进出口货物的物流成本,减轻了实体企业的负担,每年减负约1亿元,提高了广州港的综合竞争力,港口生产持续向好。
《通知》还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对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免除上述收费项目后的港口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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