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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核准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两泊位扩能工程

2018-07-20 14:13  来源:闽发改网审交通


7月13日,福建省发改委批复核准了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号、东2号泊位扩能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适应国内外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现有港口岸线资源和码头设施潜力,提升港口吞吐能力、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扩能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编码2018-350392-59-02-026899)。项目单位为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原批复建设规模等级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分别按满足15万吨级和10万吨级散货船靠泊要求),设计年通过能力600万吨。通过实施扩能工程后建设规模调整为:东吴作业区东1#泊位建设15万吨级通用泊位,东2#泊位建设10万吨级通用泊位,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982万吨

扩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陆域堆场、道路和预留发展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和面层建设;东2#泊位新增装船机一台,04号散货堆场新增斗轮堆取料机一台,新增转运站、皮带输送机廊道等生产配套设施,新建调度楼及食堂各一座。

项目估算总投资35078.5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523.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的股东为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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