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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 提高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

2021-10-26 13:40  来源:中国水运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意见》提出,制定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化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在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方面,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推动加氢站建设,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在引导低碳出行方面,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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