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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到的智慧港航任务

2021-12-24 14:31  来源:微港口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21〕102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包括智慧港口和智慧航运建设在内的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各项具体任务。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推进新型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和大宗干散货码头无人化系统建设。


智能航运方面,推动码头、堆场自动化改造,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等综合应用。建设港口集疏运和物流大数据中心,推进全程物流业务在线办理。推动港区内部、港口集疏运通道等自动驾驶应用。完善船岸、船舶通信系统、智能导助航设施,增强船舶航行全过程船岸协同能力,支撑全天候复杂环境下的船舶智能辅助航行。建设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与服务设施设备,创新运行机制,提高船舶污染物防治水平。鼓励建立第三方航运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设施设备,创新运行机制,提高船舶污染物防治水平。鼓励建立第三方航运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平台。

智慧港口方面,《规划》要求推进新型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和大宗干散货码头无人化系统建设,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等综合应用。建设港口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推动物流作业在线协同。加强港口危险品智能监测预警。

智慧航道方面,完善航道测量设施和监测感知网络,推动电子航道图普及应用,加强对三级以上重点航道和四级以上航道重点通航建筑物的运行状况实时监测,推动梯级枢纽船闸联合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提升航道安全畅通保障水平和通航枢纽通过效率。

建设高等级航道智能运行网方面,全面推进水网地区高等级航道网数字航道建设,完善航道测量、水位监测、船舶导助航等设施设备,推动形成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电子航道“一张图”。推进北斗系统在航道维护中应用。加强梯级枢纽船闸联合智能调度系统建设。

在部署北斗、5G等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网络方面,《规划》提出探索北斗系统在车路协同、港口作业等领域应用,深化北斗系统在全球航运领域的应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北斗系统国际化应用。政等领域推广应用北斗三号终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北斗系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应用。推动北斗系统短报文特色功能在船舶监管、海上搜救、应急通信等领域应用。探索北斗系统在车路协同、港口作业等领域应用,深化北斗系统在全球航运领域的应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北斗系统国际化应用。

建设北斗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支持系统,实现基于北斗短报文的船舶遇险报警、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搜救指挥等功能,助力北斗系统加入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完善北斗兼容的全球中轨卫星搜救地面支持系统。

在升级现代化行业管理信息网络方面,《规划》提出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协同监管。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航海保障、救助打捞、航道维护、应急指挥等业务应用在线协同。推动“陆海空天”一体化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航运效率、搜救成功率和水上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能力。

《规划》提出实施全国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结构健康与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工程。对全国长大公路桥梁、隧道、重要港口码头、重要通航建筑物等基础设施的结构、性能、运行状态,实施动态监测、自动采集与分析评估。推进重要基础设施风险信息共享、协同管控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智慧化水平。开展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状态、运行规律和服役性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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