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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王济光: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2019-03-13 13:49  来源:中国水运


2018年4月,中央作出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并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定。这是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探索。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指出,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中美经贸摩擦晦明难定,国内发展和深化改革面临不少阻力,基于推进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实际需要,应当适时加快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探索步伐,形成推进高水平开放和引领全球化的新的战略支点,加速融入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

为此他建议,要加大顶层设计力度,完善中央统筹协调机制。具体来说,在中央层面成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国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布局、开放领域、立法规制和重大政策协同;在运行层面成立国家自由贸易港建设委员会,确保中央重大战略的实施;在业务层面成立自由贸易港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自由贸易港建设方案和制度体系框架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运营效率和科学性。

“可以分三个阶段、按步骤探索,有序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体系。”王济光认为,第一阶段从目前到2020年,全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如期向自由贸易港转型发展;第二阶段从2020年到2025年,可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将若干升级版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第三阶段为2025年到2035年,在自由贸易港前期探索基础上,确定若干区域性、功能型自由贸易港,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自由贸易港运营模式和制度体系。

王济光还建议,优化口岸监管机制,提高自由贸易港管理创新水平。按照“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流动”和“负面清单+非违规不干预”的原则,创新“境内关外”的高效监管方式。在税收方面,王济光建议设立“自由贸易港先进产业目录”,对先进产业执行15%的优惠税率;简化自由贸易港税制,创新适用于自由贸易港业务的“境内关外”税制;对进港货物退回增值税和消费税,对港内企业签订合同,免征印花税。另外,他建议进一步理顺规制衔接,健全自由贸易港立法体系,处理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衔接与加强立法规制之间的关系,在立法授权上形成中央与地方之间科学合理的规制关系。

关键词: 两会 王济光 自贸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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