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港口行政管理职能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公布《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13日前,公众可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为323209467@qq.com。此...【详细】 港口条例 港口 行政管理 2019-04-25 12:22:08100 转发 [上一页] [下一页] 目前在第1页, 共有1页, 跳转至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