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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关于沿海捎带业务的相关操作和费率公告
尊敬的客户:近期,马士基和东方海外等集装箱班轮公司陆续通过交通运输部关于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非五星旗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的资质审核,获批开展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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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捎带业务又有新政策,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1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指出,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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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获批试点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国务院近日发布公告,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