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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和出口有关,这些港口、装备技术列入商务部《目录》

2023-01-31 14:26  来源:商务部


1月28日,我国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见反馈正式截止。商务部指出,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包括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和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拟删除技术条目32项,修改36项,新增7项,修订后《目录》共139项,包括禁止出口技术24项,限制出口技术115项。与2020年版本相比,此次修订进行了较大幅度删减,细化部分技术条目控制要点,为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根据征求公众意见版,禁止出口部分拟涉及集成电路、稀土、无机非金属材料、航天器、机器人、地图制图、计算机网络、空间数据传输、卫星应用、细胞克隆与基因编辑、大地测量等技术。

限制出口部分中,有多条控制要点涉及集装箱装卸关键技术和散料装卸运输技术。集装箱装卸关键技术主要涉及成套技术装备设计和制造技术、包括超大件海洋运输绑扎控技术、自动化码头设备控制系统技术、集装箱起重机全寿命周期一体化技术等。其中散料装卸输送技术主要涉及三车和四车翻车机、大型胶带输送机以及大型装卸船机等。

限制出口部分中,有多条控制要点涉及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此次修订明确了中译外翻译技术的限定范围是机器翻译系统得分>4.5分,并将语音识别、语音合成、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智能阅卷等技术的限定范畴划定在汉语及少数民族语言。

此次修订新增的7项条目,包括光伏硅片制备技术、激光雷达系统、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合成生物学技术、农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散料装卸输送技术。

另有无人机技术、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制造技术、通信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处理技术、高性能检测技术、声学工程技术等36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被细化。

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后,相关企业需要密切关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版的正式发布,特别是日常业务涉及到相关技术条目的企业,可能要早做打算,加强和完善合规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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