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发展纲要:到2035年千吨级航道将达到2.5万公里
2020-06-04 13:50 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内河航运发展纲要》(交规划发〔2020〕54号,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有序有效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发展格局。
《纲要》提出2035年、2050年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的相关发展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内河千吨级航道达到2.5万公里;主要港口重点港区基本实现铁路进港;内河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比重达到9%;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主要港口(区)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占比显著提高,船舶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内河航运广泛应用;到2050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东西向跨区域水运大通道高效畅通,南北向跨水系联通,以一流港航基础设施、一流航运技术装备、高品质航运服务、智能化安全监管,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在主要任务中,《纲要》提出建设干支衔接江海联通的内河航道体系、打造集约高效功能协同的现代化港口、构建经济高效衔接融合的航运服务体系、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方式、构筑功能完善能力充分的航运安全体系、强化创新引领技术先进的航运科技保障、传承弘扬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航运文化、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行业治理体系共8条发展任务。
其中,在打造集约高效功能协同的现代化港口方面,《纲要》要求强化港口枢纽辐射功能。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重点港区与沿江开发区、物流园区的连接通道建设,加快打通铁路、高等级公路进港“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大宗散货铁路水路集疏运和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港口仓储设施、配送网络,提升水运口岸效率,拓展港口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大宗商品贸易功能,促进以港口为枢纽的全程物流供应服务链发展。
同时,推进资源整合完善港口布局。深入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有序有效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发展格局。分类盘活存量港口岸线,严格管控新增港口岸线,着力加强集约化、规模化公用港区建设。规范港口公共锚地建设管理,统筹共享航道、锚地、水上服务区等公共资源。
此外,促进港产城协同发展。加强港口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推进城市景观岸线与港口生产岸线协调发展,加强旅游客运码头、内河游轮码头和库区便民码头建设,将港口污染防治融入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在建设干支衔接江海联通的内河航道体系方面,《纲要》提出以千吨级航道为骨干,加快建设横贯东西、连接南北、通达海港的国家高等级航道。强化东西向跨区域水运大通道,形成长江干线、西江干线、淮河干线、黑龙江通道横向走廊,研究解决三峡枢纽通航瓶颈,推进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拓展延伸主要支流航道。打通南北向跨流域水运大通道,建设新大运河,统筹推进长江、珠江、淮河等主要水系间的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复航工程以及平陆运河等运河沟通工程,形成京杭运河、江淮干线、浙赣粤通道、汉湘桂通道纵向走廊。建设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长三角、珠三角国家高等级航道网,对接沿海主要港口,完善内部联络,构筑水网地区河海联运通道。
统筹推进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发展。遵守相关国际协定,积极推进黑龙江、澜沧江、鸭绿江等重要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养护管理,有序推进图们江、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红河、怒江、北仑河等其他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积极拓展其他航道。积极推进东部地区支流航道建设,拓展延伸水运服务范围。提升中西部地区支流航道和库湖区航道能力,改善区域交通和群众出行条件。坚持黄河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保护,因地制宜推进黄河各区段航道建设。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推动旅游航道发展和碍断航闸坝复航。
《纲要》还明确了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示范引领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在政策支持方面,《纲要》强调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强航道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以及符合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争取用地、用林、环评、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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