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局正式启动进口通关一体化模式
2015-10-21 11:50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
10月16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宁波、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的12个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局正式启动进口通关一体化模式,标志着以“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以“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为主要内容的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新模式全面实施。
国检通关模式创新落地
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是指通过优化检验检疫工作流程,以“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内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统一执法尺度,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
据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周海介绍,出口直放是指符合条件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进口直通是指企业可以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
周海表示,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是对原有检验检疫通关模式的有力补充和推进,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企业提供精细化通关服务的体现。今后,长江经济带区域内诚信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的进出口企业,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或物流情况,自主选择报检地或施检地,定制个性化的通关流程, 并且能在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外贸企业在通关放行过程中,既能省时、省力还能节约大量企业成本,享受“进口直通”的成果。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俞太尉表示, 在传统的外贸竞争优势逐步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的经济新常态下,“国门卫士”此举一方面提升了“黄金水道”口岸吸引力,增加区域内港口、机场的竞争力,提升长江下游地区港口吞吐能力;另一方面助力进出口货物“进得来、出得去、管得住、放得快”,为区域经济发展赢得新契机。
上海局率先行动
知情人士表示,今年7月,质检总局要求上海局发挥地域优势和口岸辐射作用,牵头协调、部署和督促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直属局推进区域通关业务一体化。
7月16日,上海局正式成立 “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8月17日,长江经济带区域12个直属局共同成立“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工作联络组”,以保证通关一体化工作在业务和技术两方面平稳的推进、工作沟通协调的顺畅和应急处置的有效运行。
9月,上海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作要求,率先完成CIQ2000 “三通”及“两直”一体化系统升级和部署工作。为了通关一体化工作更加有效开展,使区域内广大进出口企业切实感受到通关手续简化、通关效率提高,上海局不囿于本位,探讨研究“互联网+长江经济带”的深度融合,积极对上海口岸电子闸口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10月13日,上海局完成“三通”及“两直”一体化系统与上海电子口岸的对接,实现外贸企业“足不出户”,直接获取货物放行电子信息并办理提货手续,避免企业“多方办理”及“专程办理”。
自10月16日起,长江经济带12个检验检疫局全面推广实施进口通关一体化。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10月11日,出口通关一体化已覆盖长江经济带区域企业近1.7万家,共完成出口通关一体化批次7.67万批,其中六成经上海口岸出口,其余经宁波和连云港口岸出口。
便利化效果显著
一位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货主企业负责人反映,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出口通关放行手续明显简化。原来出口通关模式是“产地报检、口岸换通关单”现优化为“产地报检并出具通关单”。这种转变不仅实现了出口货物快速通关,还大大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
据其透露,原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2.5个工作日,成本约200元人民币,考虑到货物具体情况,疫病疫情风险较大的进口货物通关放行时间会远超1.5个工作日,成本日益激增;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检验检疫通关放行仅需约1个工作日,成本不足100元人民币,每批货物至少节省0.5个工作日。进口方面,以往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成本约450元人民币。通关一体化后,口岸放行最多仅需半个工作日,节约成本至少300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7月6日和9月25日,沪苏、沪浙分别启动进口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试点,已使江苏局辖区内的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浙江局辖区内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大型企业享受到通关一体化政策带来的便利和优惠。
有分析认为,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后,长江经济带的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将极大提高,进出口生产和外贸企业可充分优化配置自身资源,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享受贸易便利化的成果,社会成本得到大量节约,促进各产业良性发展,将吸引更多项目落户长江经济带,提升地区经济活跃度。(马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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