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联动“版图”初显 中远海运189亿元入股上港集团
2017-06-14 11:41 来源:航运界
6月12日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港集团)宣布,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盛投资)拟将持有的上港集团34.76亿股,以5.45元/股协议转让给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运),涉及金额约189.4亿元。转让完成后,中远海运将持有上港集团15%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上港集团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旨在加强港航联动,助力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中远海运也表示,此次入股上港集团,可通过建立资本纽带展开全面的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强化物流路径建设。
具体合作方式目前尚未有进一步消息。不过,从地方大型港口企业放开股权角度而言,业内人士均表示这至少“迈出了一小步”。
在业务协同方面,中远海运的对外投资步伐近两年显著加快,而上港集团也坐拥全球东西干线最繁忙的挂靠港口,双方在港航联动方面有望进一步打开想象空间。
央企入股地方国企
上港集团旗下三大港区共有集装箱泊位46个,集装箱吊桥155台,2016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713.3万TEU,净利润达69.39亿元。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在股权转让之前,同盛投资持有其19.86%股份,为第三大股东。此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同盛投资仍将持有4.86%的上港集团股权。
我国港口在经历了由中央到地方的改革后,治理机制改革也不断深化。不过总体而言,港口股权仍由地方国有资产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上港集团,股权集中度在港口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事实上,上港集团早在2014年就传出了混改的风声。彼时,上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戌源表示,集团将“把国有的股权未来合理地(降至)50%左右”。
有分析认为,仅从上港集团的资金情况和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考虑,出让控股权并无必要,如果上港集团混改,战略投资者的实力反而将遭遇考验。
上港集团于2014年曾试水一小批员工持股。但在不少外界人士看来,这次股权开放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2016年财报显示,其员工持有的股份仅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
由于企业性质相同,中远海运这次“入局”不构成上港集团的“混改”,但从公司长期相对稳固的股权结构角度而言,这15%的股份出让已属难能可贵。
而推动这次股权转让的,事实上是上海市政府,其战略意义显而易见。
此前的6月9日,上海市政府与中远海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从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个方面深化合作。这第三点也明确显示出,加快推动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合作,打造航运生态圈的意图。
港航联动“走出去”
在业务协同方面,中远海运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的资本纽带得以建立,一方面将通过资源、经验共享,提升集团码头资产运营能力;另一方面将与上港集团展开全面的业务合作,形成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物流路径。
分析师王海分析道,以往集装箱运输公司更加注重船舶运营与航线设置等,现在则纷纷开始将目光投射到重要的港口和码头,以发挥港口码头与船舶班轮运输的协同效应。“对于中远海运来说,不仅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也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周转效率。”王海指出,这是中远海运向全球最顶尖集装箱运输公司阵营迈进的重要举措。
而作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载体,上港集团迎来新股东后,有望加速在国际市场的开拓,如拓展相关国家和地区港口、物流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与上海的互联互通及经贸合作。
上港集团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国际化战略的构建与实施,但是成效并不明显。相比而言,上港集团更大的标签始终是“多元化布局”,其业务涉及贸易、金融、地产等多个领域。
作为我国最大的港口企业,上港集团集装箱码头主要分布在洋山、外高桥、吴淞三大港区,散杂货码头则主要分布在罗泾、吴淞和龙吴三大港区——全部位于上海或上海周边。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徐剑华认为,上海港本身的发展空间已经不大,在港口业务方面若要取得长期增长,应当在转变经营模式的同时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市场。
数据显示,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量尽管还是连年增长,但增速却从2014年起持续下降,2016年增长率不到2%。今年4月中旬,上海港还出现了长达一月有余的“堵港”现象,虽然堵港原因复杂,但是吞吐能力饱和也是其中之一。
相比之下,中远海运的港口开拓力度就大了很多。同样在6月12日晚,中远海运旗下公司中远海运港口也宣布了一项重大股权收购:子公司中远海运港口西班牙将以2.03亿欧元受让西班牙Noatum港口控股公司(NPH)51%股份。
梳理发现,自整合重组以来,中远海运集团已经宣布多起海外港口的入股事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港口在全球30个港口共营运及管理180个泊位,10个左右的港口管理涉及股权层面。
在徐剑华看来,虽然现在趋势不明显,但在“港航联动”背景下,上港集团有望出让更多股权,成为中国港口体制向地主港模式转变的第一家。
所谓“地主港模式”,通常指政府化区,委托特许经营机构拥有港区基础设施产权,同时将港口码头租赁给国内外港口经营企业或船公司经营。其本质是港口产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也是国外普遍采取的一种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已有部分港口在试水此模式,但尚处探索阶段。
近期,中投顾问发布的一篇报告预计,到2030年,我国将主要产生两类地主港经营管理模式:地方政府管委会为“地主”以及现有国有港务集团企业转化为“地主”,且民营或外资企业将成为港口码头经营的主体。
不过,上港集团是否会率先朝这个方向发展还不得而知。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入股,更多还是战略投资层面,涉及到具体经营,尚需进一步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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