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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路贸易指数”正式发布

2017-05-11 11:22  来源:发改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在京举行海上丝路贸易指数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和解读海上丝路贸易指数。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晓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晓涛指出,海上丝路指数是用来衡量国际航运和贸易市场整体发展水平、反映国际航运和贸易市场变化趋势的指数体系,由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航运经济指数、海上丝路贸易指数等一系列指数共同构成。此次发布的海上丝路贸易指数是海上丝路指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组织宁波航运交易所等单位编制而成。

王晓涛强调,海上丝路贸易指数的发布,丰富了海上丝路指数体系的内容,将成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成果的评价指标之一,既可以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提供信息参考和趋势判断,也为各国政府评估“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效果和政策调整提供重要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浙江大学、宁波航运交易所、中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新华网等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代表出席了本次发布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就海上丝路贸易指数进行了详细解读。

蔡进表示,海上丝路贸易指数具有分市场、分类别、分国别的特点,对经贸的导向作用比较明显。其中:在分区域(国别)方面,该指数包括东南亚、南亚、中东、红海、中东欧贸易指数,反映我国与海上丝路沿线东南亚、南亚等5个区域的进出口、出口、进口贸易发展状况。在分运输货类方面,指数包括了集装箱类、散货类、液货类、滚装类、拖驳类、空运类、其他类贸易指数,主要反映我国与海上丝路沿线重要国家间的7个运输货类的进出口、出口、进口贸易发展状况。

在指数编制基期等方面,该指数以2015年3月为基期,基点为100点。主要数据来源为海关月度进出口贸易数据。指数编制采用国际通行的发展指数计算方法进行编制,采用初值、终值相结合发布的方式,初值为预测值,终值根据海关当月进出口贸易数据计算得出。

根据现场发布的首期指数显示,2017年3月海上丝路贸易指数之进出口贸易指数为124.68,较基期指数上涨24.68点,年均增幅12.3%。其中,出口贸易指数133.21点,较基期上涨33.21点,年均增幅15.44%;进口贸易指数114.64,较基期上涨14.64点,年均增幅9.83%。同时,本期贸易指数还显示,与往年相比,海上丝路贸易顺差额有所扩大,东南亚是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最主要的进出口贸易区域,尤其是南亚地区增速较快。此外,贸易指数还能够反映出周期性、季节性影响因素,春节等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不同运输货类贸易突发性特征显著。

海上丝路贸易指数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该指数力图推动各国海运经济的发展,并将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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