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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启后,夯实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2021-01-12 14:59  来源:航运界


为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各成员单位相互学习与交流。近日,上海组合港管委办在安徽滁州市组织开展了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工作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暨专题培训工作。上海组合港管委办、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厅(委)、生态环境厅(局)、海事部门和各地港航管理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和代表共七十多人参加活动。


会议围绕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船舶和港口污染联防联控治理体系、促进航运绿色生态发展等重点,总结回顾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2020年度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十四五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协同防治工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群策群力。

活动期间,还组织专题培训,并就相关重点工作与难题组织开展分组研讨和交流。参加代表就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步调协同、监管合作、执法联动等工作要求进行热烈讨论交流,并积极建言献策。活动促进了三省一市一线港航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推动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联防、联控、联治。

通过充分交流,深入研讨,促进了思想统一,认识深化,责任明确,协同一致,达成积极成果。一是加强信息化应用,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以构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整体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跨部门协作,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为打造责任链,编织防污网,共抓大保护,建设美丽长三角,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协作,加强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三是持续加大宣贯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深入人心。各部门各层级要充分利用一切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宣贯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使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凝聚全社会合力;四是加强标准规范研究,促进区域协作统一。要以区域先进经验为牵引,加强标准规范研究统一,促进主动对标,互学互督,整体提升区域统一政策、统一监管、统一执法的要求与水平,高质量打造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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