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运港退税政策助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2020-12-04 13:00 来源:海关总署
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海关、广东省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启运港退税政策近日在粤港澳大湾区顺利实施。此举将有利于进出口企业减少资金成本,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再增新动能。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综合业务工作处负责人介绍,启运港退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指定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时,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至指定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出口企业无需等待货物实际离境,即可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据悉,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释放了南沙综合保税区、南沙自贸试验区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辐射带动效能,提升了大湾区贸易自由化通关便利化水平,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12月1日,即将载运这批货物出境的货轮“穗港903”还在等待靠泊南沙新港,美的集团就已通过税务网站查到了该批货物退税的报关单信息。随即,企业在税务网站在线办理该批货物所涉及的75万元退税款的退税手续,税务部门当天完成相关手续。
“美的集团主营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出口比重大,若此项政策能覆盖全部出口业务,将大大提高我们集团的资金流转速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美的集团全球关务负责人刘权发表示。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统计,截至11月底,广东省内已有12家出口企业的33份报关单在海关办理了启运港退税业务,涉及出口货值约1777万元人民币。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中山港航集团股份公司等2家船舶运输企业、6艘符合条件的小型船舶已在海关办理启运港退税业务备案手续。
-
暂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