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粤闽赣皖五地交通强国试点方案获交通部批复
2020-12-02 14:28 来源:中国水运报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批复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江西省、安徽省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批复原则同意上海市在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打造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提升城市交通服务体系系统协同能力、提升交通创新发展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治理体系精细化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广东省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交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智慧交通建设、枢纽服务效率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福建省在苏区老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区域交通协调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试点;江西省在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普通国省道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协调发展、推进赣鄱黄金水道智能航运发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弘扬红色交通文化等方面开展试点;安徽省在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提升合肥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推动智慧交通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根据批复,上海预期通过1—2年时间,国际集装箱运输交易平台建设及运营取得初步进展,实现邮轮船票认证码和口岸通关认证码等多码合一;通过3—5年时间,洋山港区铁公水一体化自动驾驶集疏运体系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完成首艘国产大型邮轮制造,海工特种船舶、隧道工程、深潜水装备研发取得显著进展。
广东预期通过1—2年时间,完成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国产码头生产操作系统(TOS)投入应用,全省港口70%码头泊位覆盖岸电设施,码头岸电总体使用率达20%以上,港口岸电使用数据实现实时监测;通过3—5年时间,电动船舶基本建造完工下水并在运营使用上取得典型经验,智慧航道基本实现数字化,电子航道图导航、船舶高效过闸、航运实时信息等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福建预期通过1—2年时间,出台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养护标准化、海底隧道关键技术研发、重力式码头“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等方面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陆港国际寄递物流协同发展体系,“丝路海运”形成国际航运物流品牌,港口绿色、智慧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港口船舶岸电使用常态化。
江西预期通过1—2年时间,完成智能航运发展总体规划设计,初步构建智能航运体系,智能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信江智慧航道和智慧船闸管理系统初步建成,信江航道智能感知与控制、船闸远程集中控制与管理初步实现;通过3—5年时间,完成赣江智慧航道、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建成智能航运运行调度中心,实现数据采集汇聚、船闸集中控制、航道智能管理和船闸航道数据融合,建成红光码头无人驾驶集卡系统、集装箱智能理货系统、全要素时空一体化分析平台。
安徽预期通过1—2年时间,勘察设计数智化、运河建设工程技术、水下建筑养护检测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芜湖港无人道口、智慧堆场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通过3—5年时间,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智慧交通项目,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创新,在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等方面形成实施方案、标准指南等政策成果。
根据批复,上述五地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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