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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全力打造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2020-11-04 12:08  来源:中国水运


11月3日,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2020年度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构建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综合体系,打造长三角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刘小明指出,在过去的一年,各成员单位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按照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贯彻执行工作任务清单,年初安排的50项任务基本按序时进度完成,部分工作成果超过预期,积极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开创了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新局面。各成员单位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海事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更好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和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提升区域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全国海事一体化融合高质量发展。

刘小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就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各项工作部署。要聚焦重点工作、重要节点,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对标七项任务,继续优化区域一体化协调机制,助力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利用新技术创新海事协同监管模式,全面提高海事公共服务能力,夯实长三角绿色航运发展基础,知重负重、紧抓重点、谋划长远、务实奋进,全面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各项工作。

会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海、浙江、长江、江苏、连云港海事局及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分别作交流发言,签署《长三角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合作备忘录》。发布了《长三角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浙江省籍内河普通货船“多证合一”改革举措的通知》两个成果文件,举行了“长三角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联网仪式。长三角5家直属海事局签署了《长三角区域海事规费征稽一体化监管合作备忘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与江苏、浙江交通运输厅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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