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2019-12-25 13: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24日获悉,厦门海事局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当天下午,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为“鹭江7号”“海供167”等船舶颁发了全国第一批试行“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陆续为辖区船舶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该证书附有可验真的唯一身份“二维码”,将引领迈入“一船一码行天下”的时代。
厦门海事局局长陈传全介绍,此次改革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批复支持下进行的,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将有效解决船舶证书办理周期长、证书有效期限并不一致、船方跑办次数多成本高等问题。
一方面,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
另一方面,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而申请人也可从原来至少跑四趟海事政务中心到享受“最多跑一趟”服务。
据悉,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人民币,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五万元人民币,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元人民币营运成本。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宗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改革,通过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显著节约了海上生产经营成本,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厦门港公共服务软实力,有力地推动了厦门港管理水平转型升级,对优化厦门营商环境,激发航运经济新活力注入了“海事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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