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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港口岸电应用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05-22 16:06  来源:中国船检


自交通运输部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试点以来,我国船舶岸电岸基供电设施的建设进入了提速发展状态,建成和将要建成一大批码头岸基供电设施,为降低船舶靠泊期间污染物排放、改善港口空气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为未来我国岸电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进入新时代,我国岸电发展仍面临新要求、新挑战,需要认真剖析不足,及时做出调整。在中国船级社(CCS)科技和信息处处长王志荣看来,我国岸电应用的发展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船岸技术匹配问题。由于国网电力系统与国际航行船舶的电力系统有一定的技术差异,现有岸电设施在建造、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岸电设施容量选择的问题;岸电设施系统搭建的问题;船岸通信协议的匹配性问题;船岸保护功能匹配的问题;船岸PMS系统匹配的问题;船岸供电操作流程的合理性问题;电缆管理系统合规性问题;码头电气设备环境条件适应性问题等。

二、岸电使用的经济性问题。全国各省、直辖市港口电价不统一;各港口经营单位向船舶售电电价差异较大;各地政府对船舶使用岸电的价格补贴和政策导向差异巨大;内河船舶一般靠泊时间不长,大约3到4小时,而连接和断开连接岸电的操作却比较耗时和繁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明显。

三、检验制度不协调。船舶岸电系统的船载受电装置,CCS已经制订了相应的技术规范,形成了一整套从系统到重要零部件的检验技术要求,但港口的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尚缺乏统一的检验制度。港口岸电系统质量监管有难度,岸电使用安全有隐患,船舶靠港接岸电有顾虑。

四、船岸标准不统一。虽然现有JTS 155-2012《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为系统设计提供了指导,但系统的关键部件、安全系统以及控制系统仍参照电力系统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缺少船岸一体的设计理念,岸基供电设施的软硬件设计与船舶技术要求不匹配,存在船舶使用岸电的风险。

五、检验检测独立性不够。大部分已建成的岸基供电设施未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关键环节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和发证,由于缺乏权威、有效的检验检测,船东对港口岸基供电设施的信任度不高,降低了使用岸电的意愿。

六、船岸系统兼容性评估不够。由于已建成岸基供电设施的港口不能准确了解船舶的用电特性,导致船岸电网系统的兼容性不明确,无法确定岸基供电设施对船舶供电的安全性和适用性,不仅降低了港口岸电系统的使用率,也对岸电供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了影响。

为保障船舶使用岸电的安全,CCS结合目前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经验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分析。王志荣建议:

一、统一技术标准。目前船载受电装置的检验要求已由CCS以规范的形式予以统一,技术标准相对完善。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船岸结合、整体协调的技术标准,形成覆盖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岸电标准体系以及涵盖零部件/元器件-主要设备-重要工艺-系统总成的系统化标准。

二、实施岸电系统的检验。借鉴船载受电装置的检验要求明确、检验机构职责清晰、检验效果良好的做法,建议将港口岸基供电设施的检验要求纳入海事局技术法规,强制要求岸电系统实施检验。建议由CCS或其他专业机构依据技术法规开展港口岸基供电设施的检验,提振船舶使用岸电的信心。

三、开展港口岸基供电设施检测。建议授权CCS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安装后的系统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进行检测,确保港口岸基供电设施向船舶安全供电。鉴于开展供电能力等检测所需的人力资源和设备成本较高,建议财政给予适当扶持。

四、建立健全船舶港口岸电设施评估体系。在船舶第一次接岸电前进行专业的兼容性评估,确定靠港船舶是否适合连接岸电或如何进行岸电联接,能有效避免因兼容性等问题导致的船、岸系统损坏,降低船舶使用岸电不当造成的风险。建议通过行政管理规定引导码头管理单位在每艘船舶第一次与岸电连接前进行兼容性评估,确保船岸岸电使用/供给的安全性。(王思佳)

关键词: 绿色港口 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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