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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意见

2017-07-07 14:05  来源:中港网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7〕8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江苏省港口集团等龙头港口企业,将其作为全省港口一体化改革的重要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全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


《意见》明确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1-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全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的功能布局、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港口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沿江沿海港口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效益逐年提升;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具有区域枢纽功能的航运物流中心,培育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大型港航集团,全省港口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推动江苏省由港航大省向港航强省跨越;推动港口、产业、城市统筹协调发展,沿江沿海地区发展活力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根据《意见》,江苏省将坚持“全省规划一张图、功能布局一盘棋”,完善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进一步突出长江南京以下江海联运港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等“一区三港”建设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港航企业统筹集装箱、煤炭、金属矿石、石油化工及液化气等战略性货种一体化发展,实现各港口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提质增效,提升全省港口整体竞争力。

在重点任务方面,《意见》强调培育发展龙头港航企业。培育壮大江苏省港口集团等龙头港口企业,将其作为全省港口一体化改革的重要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全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加快港航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开展资产、股权、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发挥已上市公司作用,大力推进港口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深化投融资改革,鼓励采取PPP模式、现有沿海产业发展基金等相关投资基金的方式,支持全省港航及临港产业发展,以市场化机制推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沿江沿海港口企业结构优化和调整升级。鼓励港口、航运、造船、货主、金融等机构的联动发展。支持省级航运企业做优做强做大,鼓励国内外港航企业在江苏设立片区级的分公司,共同发展航运市场。引导物流合理运输,对在江苏省新增涉及煤炭、矿石、石油及液化气、粮食等能源资源型物资运输的投资项目,鼓励项目单位与省属大型港口集团所属港航企业加强合作。

在保障措施里,《意见》鼓励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省属大型港口企业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重要作用,对未利用的港口岸线及陆域资源给予优先配置,实施集约开发,对已利用的港口岸线及陆域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存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对码头能力利用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经济贡献度低、污染高、能耗高、危险性高等“三低三高”码头,通过市场化手段兼并重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安全发展水平。积极推进港产城协调发展,依据沿江、沿海地区城市化发展规划,稳妥有序推进老港区功能调整,对“退港还城”的港区,鼓励港航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意见》还要求加大政策扶持。港口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思路,继续统筹辖区内港口资源整合,在基础设施、物流园区、口岸服务等发展资源方面优先配置,继续加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省有关部门要在已有支持港口发展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创新支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的扶持政策。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共同推进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

资料显示,5月22日,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正式挂牌成立。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敬华出席仪式并为江苏省港口集团揭牌。当天上午,有关方面还召开了江苏港口一体化发展推进会。

新成立的江苏省港口集团定位于成为实施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岸线及相关资源一体化整合的重要平台。根据整合方案,江苏省省属港航企业以及南京、连云港、苏州、南通、镇江、常州、泰州、扬州等沿江沿海8市国有港口企业,整合并入江苏省港口集团。

继江苏省港口集团挂牌成立后,江苏省政府此次出台的《关于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的意见》,系江苏省推动港口一体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将进一步强力推动省内港口资源整合,实现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提升港口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港口综合竞争力,推动江苏省港口集约发展和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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