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高层人事大变动 6名高管集体辞职
2017-01-13 10:58 来源:宁波港公告
宁波港(601018.SH)2017年1月13日发布人事变动公告,多达6名的高管同时辞职。公告显示,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蔡申康,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峥,公司董事孙大庆,公司副总裁宫黎明,公司副总裁向坚刚,公司总经济师童孟达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告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港”,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蔡申康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峥先生,公司董事孙大庆先生,公司副总裁宫黎明先生,公司副总裁向坚刚先生,公司总经济师童孟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申康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总裁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峥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孙大庆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宫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向坚刚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童孟达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宁波港表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蔡申康先生、王峥先生、孙大庆先生、宫黎明先生、向坚刚先生、童孟达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在上述6名高管辞职前,即2016年11月24日,宁波港还有一则人事变动通知,即董事长宋越舜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宋越舜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亦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宋越舜后出任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6名高管同日辞职,这显然不是偶然。如此一来,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宁波港当前的最大使命——宁波港与舟山港吸收合并。
资料显示,2015年8月,浙江省整合省级和沿海地市有关资产,成立了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一个月后,原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整合为宁波舟山港集团,随后注入浙江省海港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港口运营板块。宁波港通过定向增发,吸收舟山港的资产,完成舟山港股份全部资产置换。收购完成后,浙江省海港集团成为宁波港的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宁波港的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的变化,自然涉及到宁波港人事问题的合规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23条指出: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许,宁波港上述高管的辞职,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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