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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港口群发展规划(2016--2030)》正式实施

2016-09-14 10:47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由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的《粤东港口群发展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明确,汕头港为国家沿海主要港口和公共物流枢纽港,广东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和海上通道重要支点之一,潮州港和揭阳港为广东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从而形成“一核二重”分港区格局。《规划》进一步明晰粤东各港的功能定位,特别是明确汕头港在粤东港口群中的枢纽地位,以及广澳港区的核心港区地位,将对汕头全面推进“头号工程”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规划》的基础年为2015年,目标年为2020年、2030年,粤东港口群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突出重点、适度超前”为基本原则,提升现代化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至2030年,将实现“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层次分明、发展有序”的粤东现代化港口群,实现从“服务腹地向引领腹地产业布局”的转变、从“粤东门户向粤东、闽西南、贛东南交通枢纽乃至全国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的转变”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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