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为什么要在国家层面获得支持?
2016-03-22 11:10 来源:南方日报
汕头港是国家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也是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五大枢纽港之一,更是广东省首个对台货运直航港口,一直以来是粤东、闽西、赣南物资的重要集散地和海上门户。然而,此前由于各种历史欠账原因,加上汕头港作为战备前沿,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扶持倾斜度较低等因素,汕头港的发展一直持续缓慢。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港务管理科科长吴志明告诉记者,“近年来,在中央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汕头港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目前港口通过能力仅为4747万吨,集装箱通过能力76万标箱,与港口实际吞吐量5180万吨、130万标箱对比,港口适应度分别为0.91、0.58,与1.1—1.2的合理能力适应度有较大差距,而且无论是码头等级还是货物吞吐量规模都与同等级的沿海主要港口差距较大。”截至目前,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在建工程项目规模为1个2万吨级石化码头、2个10万吨级及1个1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总投资16亿元的大型防波堤,为汕头港广澳港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吴志明表示,“此前,汕头港广澳港区几个码头泊位的建设受资金、审批制度等制约,都是分批次、分时间段进行建设,加上一个泊位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这种建设方式极易造成等到泊位建成后,国际运输市场形势已经发生改变。比如两三年前开始建设一个2万吨级码头泊位,也许建成后很多国际物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换,已经提高了自身船舶的吨位,那么如果汕头港的泊位吨级跟不上,大宗货物船舶无法停靠,他们便会选择到其它港口停泊。”
目前重点发展的汕头港广澳港区已被广东省《粤东港口群发展规划》定位为粤东港口群唯一的核心港区和粤东公共物流枢纽港。“十三五”期间,广澳港区将重点启动建设三期工程,拟建7个5万—15万吨级公用物流泊位,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包括3个5万—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3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以及1个1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这三个类型泊位建成后,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将实现年吞吐量分别达660万吨(多用途码头)、180万TEU(集装箱泊位)和300万吨(散杂货泊位)。
吴志明告诉记者,“同时启动建设7个公用物流泊位,如果没有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扶持,单靠汕头港来独立完成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申报审批的环节更是难中之难。根据审批权限,3个5万—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及1个1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由广东省发改委核准,3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这样,就得分成两次进行核准,对应的用海面积就必须根据项目核准分成三次审批。我们也非常希望国家在该项目一次性申报核准、用海审批等方面能给予大力支持,减少审批环节,并在建设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同时,目前在汕头内海湾沿岸分布着多个小型零散码头,这些码头对城市的道路交通、卫生环境和打造‘一湾两岸’城市化也开始造成严重的影响,逐步搬迁到广澳港区作业已是必然的趋势,我们在三期的泊位规划中也将这些小型零散码头的搬迁纳入规划。因此,如果国家能在政策、资金投入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广澳港区三期工程的早日建设,那么汕头港对于周边地区乃至全省、全国的影响力和功能作用将被进一步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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