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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在江苏省推广使用

2016-03-03 13:05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在刚刚闭幕的江苏省港口安全管理年工作部署会上,由南京市港政管理处参与编写的《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大会上下发,这标志着江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今后在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尽责履职等方面有了坚实的依据和保障,是港口安全创新管理的新里程碑。


石油化工码头在我市乃至全省历来都是点多、面广、量大,是危化品装卸、储存集中的区域,风险等级高、监管任务重。近年来,按照全省港口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市港政处积极开展“三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监管规范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港口安全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率先实现了重点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二级达标考评实现了全覆盖。在安全管理信息化方面,利用《江苏港口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港口企业的三级联网和数据实时传输,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在安全监管规范化方面,对行政管理部门如何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行为、运用检查方法、跟踪隐患整改作了积极的探索。

《规范》作为港口安全监管规范化承接的具体内容,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通过对企业的分级管理确定检查的频次,明确了13个方面的检查内容,提出了专家检查、第三方检查等方法的应用,明确了检查的程序、隐患的闭环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化系统的运用等内容,对全面提升港口安全监督检查水平,确保港口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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