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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拟引入上港战略投资 后者将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2020-02-24 16:51  来源:微港口


深化长三角港口协同 宁波港拟引入上港战略投资


2月21日,宁波港(601018.SH)公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资料共十三项议案,议案内容全部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根据会议资料公告,宁波港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6.35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112.15亿元,主要用于码头建设、泊位改造、资产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借款。此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以及战略投资者上港集团(600018.SH),共计两名特定对象。

宁波港披露资料显示,上港集团承诺认购数量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份数的5%,认购金额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宁波港将在2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事宜进行审议。

实际控制人看好长远发展,兼顾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大亮点在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在已经持有公司76.31%股份的情况下进行认购,向上市公司注资表明其对上市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坚决看好。而另一名特定对象上港集团(600018.SH)在认购后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战略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并没有因为证监会新推出《再融资新规》而修订发行方案,发行定价和锁定期依旧沿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和36个月的限售期(再融资新规中分别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和限售期18个月),加上已公告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表明公司在制定发行方案的同时重视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响应国家战略,发挥港口资源协同效应

根据增发预案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战略的政策精神的重要措施,借助政策推出为港口企业发展提供的新机遇和外部环境,加快码头枢纽整合,推进宁波舟山港现代化综合性港口建设,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公司以资本为纽带,实现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的战略重组,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整合各方的港口资产,发挥经营性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以提高港口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水平,助力宁波舟山港股份未来发展。

业绩稳定增长,巩固港口第一地位

1月16日,宁波港公布2019年业绩快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24亿元,同比增长1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4亿元,同比增长16.56%,全年累计货物吞吐量也达到了11.19亿吨连续十一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一。

据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112.15亿元,其中89亿元将投资于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及资产购置等基础投资建设。剩余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减轻财务成本,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会加强公司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的经营实力,公司的码头数量将有所增加,业务布局将更趋于合理,集装箱吞吐量及其他大宗货物装卸量规模将得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水平有望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提升,从而有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为公司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奠定良好基础,巩固公司在港口行业的领先地位。

关键词: 宁波港 上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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