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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引航体制改革:阳光引航在路上

2016-05-05 11:17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


阳光引航象征公平与正义,给航运业带来温暖与力量。同时将引航业的各领域和环节置于阳光之下,确保用港航企业赋予的权力服务于港航业。


船舶引航是港口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引航员充当了连接船舶与港口的“纽带”.一个港口带动一方经济,中国引航员在港口经济发展中功不可没。

船舶引航是一个极具风险而又极富挑战的职业,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码头是船舶运营中风险最大的环节,引航员登离船舶充满风险,但是确保船舶和货物安全进出港是引航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扎实推进阳光引航工作

中国有引航机构46家,在交通运输部、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落实阳光引航方案。根据阳光引航方案要求,对外公开引航服务流程、引航调派规则、调度计划、收费标准,实行服务承诺;普遍建立引航信息平台,制定被引船舶的拖轮配备使用标准。

各家引航机构在按阳光引航方案抓好落实,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都有“自选动作”,在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等方面亮点纷呈,为阳光引航方案落地起到很好的作用,产生了综合效应。如长江引航中心公开承诺“只要开航计划准确,就能做到准时引航”,全年引领夜航船舶占总引领艘次的54.5%,并适时启动恶劣天气应急疏港预案,未发生因引航原因导致压船压港现象;湛江港引航站打破常规,在最低潮位时,将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平稳靠上湛江港,为船东赶了船期;烟台港引航站提出的华电莱州港区航道拓宽建议被采纳后,大吨位船舶可常态化进出港,不仅有效减轻了港航企业的负担,还有力保证了电厂的生产需求;宁波引航站开展雾航研究,保证大型集装箱船的船期;上海港引航站发挥劳模工作室作用,探索大型邮轮的倒航和大型集装箱船舶反潮水开航,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阳光引航服务成效显着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操作阳光的引航服务机制,全面规范引航服务行为。通过推行阳光引航,公开关键环节重点事项的全部信息和服务程序,解决引航信息不对称问题;船公司和船舶代理在保障引航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拖轮企业,引航机构不再对拖轮企业做出任何限定,引航员不能擅自决定和变更拖轮企业。

二是通过推行阳光引航,全面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实现网上公开信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调派、网上查询、网上结算和网上反馈。真正让阳光照亮引航服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使引航服务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建立以引航监督委员会为主体、以服务质量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港口系统监督体系。以引航协会为主体,通过联合船东协会、港口协会、代理协会等行业协会建立的监督体系,使引航业的行风监督有标准,信息反馈有渠道,查处各种违章违纪有根据。

四是多措并举,减少船舶运营成本,服务航运经济发展。全国引航机构减低或调整大型船舶的引航费,实行引航费率递减制:2000~40000净吨级船舶引航费不变;40001~80000净吨级船舶超过40000净吨部分引航费打九折;超过80000净吨级船舶超过部分再减去0.025元/净吨收费(引航距离在10海里之内);节假日、夜间对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费加收比例降为45%等。全面取消不合规收费,仅上海港引航站取消重载大型船舶北槽航道出口困难作业费一项,一年就达6000万元;长江、海南等地引航站还按部颁标准降低20%收取引航费,减轻企业负担超亿元;深圳港引航站充分发挥已建3艘引航交通艇的作用,减轻企业海上接送引航员的负担。为确保船期,全国引航机构普遍实行24小时引航服务制,引航申请受理率达99%,开航准确率达98%,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船舶开辟“绿色通道”.

引航业面临巨大挑战

引航业“十一五”期间完成了体制改革,建立起政府严格管理,引航机构专营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的中国特色引航管理体制,解决了引航管理体制问题;“十二五”期间推行阳光引航方案,建立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操作阳光的引航服务机制,解决了引航服务运行机制问题。当前在新常态下,应谋求新发展。

新常态下引航业面临巨大的挑战。一是航运业不景气,港航企业的期望对引航服务质量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引航服务需求多样化、差异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二是引航资源不足对提高引航服务质量水平有一定制约。目前大多数引航机构的引航员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但当遇到冰期或大雾、大风封港后的船舶疏港高峰期,引航员数量明显不足,无法满足需求。三是引航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强,服务链条长,服务责任主体多,涉及面广。在实际引航工作中由于衔接不好,或有些规定与引航规定存在差别,或看似没问题地按照规定或制度在执行,但事实上却存在问题等,很可能发生引航服务质量事故甚至危及引航安全。解决问题时容易出现各方各执一词服务责任泛化的现象,从而对引航工作产生误解。如VTS的交通管制或需要船舶避开高峰时段;部分港口船舶密度高、受潮流影响大、水深受限、拖轮短缺、码头紧缺等造成船舶不能准时靠离;部分泊位所处的地理位置不佳、长度不足或破损,甚至码头带缆工人的服务水平等等,这些不仅影响引航服务的质量,而且容易引起误解。四是自媒体传播渠道对提高引航服务质量水平构成新的压力。自媒体的门槛低、传播渠道多、速度快,微信公众平台、博客、微信和微博等都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成为人们制造舆论的利器,甚至个别人喜欢用博眼球的字词,给引航服务带来新的压力。五是境外同行的高质量服务对中国引航服务提出了更高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贸易主要靠海运业完成,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途径是来料加工或“中国制造”,因此主要航道、港口异常繁忙,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引航的服务质量。

中国引航机构一要适应综合交通建设新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国家大力拓展海洋运输,有序推进沿海港口建设,船舶大型化、港口深水化、港口服务便利化已成为中国水运业发展一大趋势。引航业作为综合交通的重要时空节点,要适应建设交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完善工作流程,保安全,保船期,为港航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引航服务。二要适应大物流建设的新要求,保持港口低成本运行。港口是多种运输方式的交汇点,是现代物流的一个重要节点。引航服务质量不仅关系港口和船舶的效率和安全,也会影响到整个物流链成本结构。三要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加强高端引航人才培养。四要提高引航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五要加强对“引航安全是前提,但不能为了安全而降低服务水准”的认识。安全是引航工作的生命线,引航机构要主动担当,提高主动作为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引航服务质量和空间。六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持之以恒提升服务质量。七要提升岸基支持水平。随着船舶的大型化、港口船舶通航密度的提高,引航员可能因其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引发事故隐患,除须与船长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和发挥驾驶台资源管理的作用外,引航机构还应提升岸基支持的水平,强化对引航动态和作业环境的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后及时提醒引航员注意,避免被引船舶因走错航道或进入船舶密集区等发生事故或险情,将事故或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八要加强引航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设施设备,为提高引航服务质量提供硬件资源保障。

阳光引航象征公平与正义,给航运业带来温暖与力量,同时将引航业的各领域和环节置于阳光下,确保用港航企业赋予的权力服务于港航业。阳光引航在实现海运强国的伟大事业中,书写中国引航员波澜壮阔的引航人生。
关键词: 引航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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