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港口>动态
动态

通知:加强港口航道规划建设 规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2022-08-02 13:49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 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简称《通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运发展,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

《通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和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与资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通知》从政策导向上对水运项目建设有积极引导和保障作用,水运建设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对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港口航道基础设施支撑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等意义重大。

《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政策导向和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港口规划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规范确定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水运项目。三是积极稳妥处理港口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资源要素保障。五是扎实做好重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守生态环境底线思维,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提升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高质量发展水平。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草部门要支持港口规划编制、国家重大水运项目认定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并做好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保障。

据悉,今年4月2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曾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此次会议明确提出,我国基础设施同国家发展和安全保障需要相比还不适应,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提速水运设施网络建设,为水运行业扩大有效投资将起到“保驾护航”作用。《通知》从政策导向上对水运项目建设有积极引导和保障作用,水运建设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对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港口航道基础设施支撑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等意义重大。

另外,2021年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对我国水运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等提出了总体要求,是未来我国水运发展和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纲要》明确,水运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格局是规划布局63个全国主要港口和“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级航道。

《规划纲要》布局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等11个国际枢纽海港,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的航运枢纽;综合考虑完善沿海港口体系、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等因素,新增3个港口纳入沿海主要港口。在航运条件较好的支流高等级航道上,综合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需要,增加8个港口纳入内河主要港口布局。最终形成63个全国主要港口,包括27个沿海主要港口和36个内河主要港口。

国家高等级航道按照“强化通道、沟通水系、辐射延伸、通达海港”的思路对原布局进行拓展完善,最终形成“四纵四横两网”的总体布局。其中,“四纵”主要包括京杭运河、江淮干线、浙赣粤和汉湘桂4条跨流域水运通道;“四横”主要包括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西江干线及主要支流、淮河干线及主要支流、黑龙江及主要支流4条跨区域水运通道;“两网”包括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到2035年,国家高等级航道将达2.5万公里左右。

关键词: 港口 航道 规划 建设
[上一篇]    [下一篇]
    暂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