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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8.89亿元,连云港港第二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获准

2020-12-16 14:34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为落实国家关于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要求,优化江苏沿海地区大型原油码头布局,加快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江苏省发改委近日核准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苏发改基础发〔2020〕1335号)。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东防波堤内侧六港池水域的液体散货作业区,建设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及相应配套工程,泊位长度41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860万吨,估算总投资8.89亿元,建设工期24个月。

该项目法人单位为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该公司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合资成立,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持有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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