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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海域使用公示

2020-04-17 13:29  来源:广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进行公示。


申请用海情况: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南部,广州港南沙港三期工程下游区域。拟新建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8个3000吨级通用驳船泊位、6个3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拟申请用海186.4995公顷,其中填海157.0763公顷,港池用海29.4232公顷。拟申请用海期限50年。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25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编510030),联系电话:83772614、83522326。电子邮箱:lipeng@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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