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进口冷链食品不消毒禁止上市
2020-11-10 13:53 来源:香港文汇报
新冠疫情局部复发以来,北京、大连、青岛,到本次的天津疫情,其首发病例均与冷链海鲜有关。为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
自今年6月以来不到半年,内地已有10余起在冷链冻品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的案例。此前,青岛疫情在国际首次找到了充分的证据链,表明新冠病毒可由物传人、冷冻条件可长期存活。
专家疑武汉疫情与冷链食品有关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和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王广发对香港文汇报指出,这次《方案》的出台解决了燃眉之急,从近半年的疫情来看,冷链产品已是高危因素,建议未来将《方案》的相关原则纳入即将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目。他称,武汉最早的病例就发生在海鲜市场,是否与冷链食品有关也高度存疑。此外,北京新发地、大连、青岛等地也发生了与冷链货品相关的病例,有些可以确定是由污染了新冠病毒的货品引起。
本次公布的《方案》塬则为“全面消杀,严防输入”,并明确了消毒方式,进口冷链食品的口岸消毒方式方法由海关确定,入境后的消毒方式方法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及有关规定确定。消毒范围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口岸流通市场三环节严防控
在口岸环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流通环节上,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
市场环节上,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近段时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疫情的防控,王广发表示,只要我们当前的措施落实到位,这个病毒就一定能够防控住,尤其是要把防控和检测目标从原来注重的“人”,扩展到现在的冷链食品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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