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制度三年后全国统一实行
2015-10-31 12:25 来源:一财网
10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为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商务部长助理童道驰先生在10月30日的国新办新闻吹风会上表示。
“负面清单是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中产生的一个概念,2013年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开展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就外资准入来说,哪些行业不允许外资进入的,或者有特别限制条件的,要放入负面清单里来。以这种模式进行谈判,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引发了对我们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新变革,那就是一个全新的负面清单机制。以前,我们是以正面清单的方式规范市场准入,就是列明什么东西可以做;负面清单就是说在列明什么不可以做、有限制之外,都可以做。”童道驰介绍称。
据童道驰介绍,三中全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负面清单的概念从投资协定谈判引入到国内经济治理,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简单的话来说,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当中,我们对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国企、民企、外资,是同等待遇,清单之外的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这种情况下,可以大大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的负担,释放市场的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总体上来说,无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还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都体现了负面清单理念。也就是李克强总理说的‘法无禁止皆可为’,就是说法律上没有禁止和限制的东西都可以做,这将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希望这样一个制度实施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能够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也是一个责任的清单,政府也有责任,就是全面放开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后续监管制度要跟上。”童道驰表示。
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介绍称,“负面清单理解起来并不困难,按照阿拉伯数字概括就是一、二、三、四、五、六。一个清单,两个类别,三种准入方式,四个衔接,五项制定原则,六项改革措施。总的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一个实施步骤,就是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措施,在当前情况下讲,也对稳增长、稳预期、鼓信心、激活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负面清单制度从2015年的12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目前已经确定了四个自贸区先行试点。(马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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