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与京津冀联合编制《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
2016-07-04 10:23 来源:河北日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公告提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及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发展需要,为引导京津冀地区合理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联合编制《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构建“一个中心、五区五带五链、若干特色基地”(简称“1555N”)的产业发展格局。
打造一个科技创新中心,承担京津冀地区产业研发、设计、服务等功能,辐射全国
《指南》提出,依托北京的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承担京津冀地区产业研发、设计、服务等功能,辐射全国。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体,重点提升创新能力,推进高端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部件研制,加快工业设计、信息服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以“五区”为突破,努力建成京津冀产业升级转移的重要引擎
以“五区”为突破建设重要引擎。即以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曹妃甸区、沧州沿海地区、张承(张家口、承德)地区为依托,强化政策支持与引导,实现率先突破,建成京津冀产业升级转移的重要引擎。
以“五带”为支撑优化区域布局,以“五链”为特色形成区域优势
京津走廊高新技术及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带。涵盖北京、廊坊、天津为轴线的区域。利用北京技术优势和天津、廊坊等地的制造能力,承担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功能,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
沿海临港产业带。主要包括秦皇岛、唐山、天津、沧州沿海地区。利用港口优势和制造业基础,重点发展滨海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炼化一体化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滨海型产业带。
沿京广线先进制造业产业带。以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等中心城市为节点,利用本地区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沿京九线特色轻纺产业带。涵盖衡水、邢台东部、邯郸东部、沧州西部地区。着力发挥本地区交通、土地、劳动力、农产品资源等优势,承担农副产品和轻工业用品供给功能,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轻工业等。
沿张承线绿色生态产业带。包括北京、天津山区和张家口、承德山区地区。以支撑京津冀地区生态保障为导向,重点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绿色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以“五链”为特色形成区域优势。发挥京津冀现有产业基础与优势,引导汽车、新能源装备、智能终端、大数据和现代农业五大产业链合理布局,协同发展。
以点状经济作为带状经济的重要补充,发展若干(N个)特色产业基地
《指南》提出,以点状经济作为带状经济的重要补充,依托现有特色和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集群。鼓励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强化集群的创新力。通过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夯实集群的凝聚力。通过兼并重组,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通过区域品牌建设,提升集群的竞争力。围绕节能环保、医药、家具、食品、皮革等行业,形成区域品牌,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产品展示中心、信息集散中心。
建立产业转移项目投资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跨省(市)迁移手续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加强产业、金融、财税、科技等政策的协同,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意识推进京津冀产业有序转移工作。产业政策要精准发力,严格执行京津冀三省市发布的产业负面清单,严禁超出本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项目落地建设。鼓励通过市场手段压减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资源和市场空间,支持京津冀地区企业跨省区兼并重组。推进财政和税收体制改革,建立产业转移项目投资共担和收益共享机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进一步简化纳税人跨省(市)迁移手续。在三地推行企业和人才资质互认、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建立地区、园区间对话机制,推动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滨海新区等可复制可推广政策在我省落地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三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产业协调机制,围绕京津冀产业规划与项目建设定期进行会商和协调,跟踪监测三地产业发展态势,细化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三省市政府出台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地区和园区间对话机制,推动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滨海新区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在河北省有关园区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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