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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物流枢纽地位 香港中转货物将可享内地税惠

2016-05-25 11:18  来源:大公财经


图: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见证香港与内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合作安排 政府新闻处


国家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及香港海关关长邓忍光昨日(5月24日)在港签署合作安排,由超过二十个内地贸易伙伴国家经香港转口至内地的货物,可申请享有内地关税优惠。特区政府表示,这项合作安排有利于香港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鼓励业界优先选择香港作为中转地。进出口界和工商界人士均认为,合作安排充分显示了国家对香港的支持,将促进香港国际贸易、航运和物流业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8日在特区政府主办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发表主旨演讲,呼吁香港以更宽广的视野和胸怀把握“一带一路”的机遇,提升自身的优势。他强调,中央政府会从四方面支持香港,包括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瞄准资金融通,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投融资平台建设;聚焦人文交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民心相通;深化与内地合作,共同开辟“一带一路”市场。张德江在讲话中亦专门提及支持香港发展高增值航运业,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多功能航运中心;支持香港企业发挥研发、管理、创意、行销、物流等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产能等实体经济领域合作。

助港分羹“一带一路”贸易

近期海外市场需求不振拖累香港出口表现,今年3月香港出口按年跌7%至2754亿元,已是连跌11个月,并且是去年4月以来第二大单月跌幅,首季出口货值则同比跌6.8%,其中转口货值下跌6.7%。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昨日签署合作安排,正是体现了国家在关键时刻大力支持香港提振经济以及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与香港海关关长邓忍光昨日在港签订《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合作安排,让经香港中转至内地的货物更容易享有关税优惠。中联办副主任仇鸿、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等出席签署仪式。

特区政府表示,这项合作安排能巩固香港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鼓励业界优先选择香港作为中转地。目前合作安排涵盖与内地相关的贸易伙伴,包括:十个东盟国家(即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孟加拉、智利、哥斯达黎加、冰岛、印度、韩国、新西兰、巴基斯坦、秘鲁、斯里兰卡、瑞士和台湾。

香港海关去年12月20日起推行“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为经香港中转的货物提供监管服务,并签发《中转确认书》证明在港中转的货物符合未再加工的规定,协助贸易商向入口地海关申请关税优惠。

鼓励业界选港作中转地

该计划至上月底共收到1120宗申请,货物总值逾8800万美元,关税优惠估计逾510万美元。政府指出,计划有助中转香港货物享有关税优惠,加强香港作为区内物流枢纽的地位,促进香港商贸物流业在“一带一路”策略下的发展。

据了解,香港海关至今接获1120宗“中转易”申请当中65%即超过700宗来自台湾,其次18%来自韩国,约10%来自东盟国家。消息人士解释,一个货柜的货物不一定全数直送同一目的地,常见经中转站拆并后再进入内地,但如韩国的货柜来香港后卸货分散到其他地方,取得香港海关《中转确认书》后,证明在香港中转的相关货物符合未再加工规定,该批韩国货再转进内地,仍继续享用中韩自贸协定的优惠,如选择越南或新加坡等地作为中转站,就不能继续享用此项优惠。

消息人士又指,ECFA及另外12项自由贸易协定是由中国内地与有关地区协商,香港并没有角色,因此,今次签署意义在于entrustment(中国认可、香港签发)的定位,最大好处是货品经香港进入内地,仍可等同直航中国享有的关税优惠,吸引外商选择香港作为中转站,巩固香港作为货运物流枢纽的地位。消息人士直言,虽然商家选择货物中转港口仍要视考虑货柜码头的效率、船期、班次等因素,但香港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待遇,物流枢纽的优势便更明显。(石璐杉 陈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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