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改革红利再推广:力促船舶、保税油等行业开放
2018-05-28 14:05 来源:信德海事网
5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复制推广自贸区第四批30条改革试点经验,涉及船舶服务、保税油、保税金属矿产品、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等多个领域。
在服务业开放领域,《通知》要求推广“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国际船舶运输领域扩大开放”、“国际船舶管理领域扩大开放”、“国际船舶代理领域扩大开放”、“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场站和堆场业务扩大开放”等5项改革。
船舶领域的开放是此次经验推广的一大亮点。《通知》还要求,在投资管理领域,推广“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等改革,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推广“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进出港管理新模式”等经验。
白明表示,船舶服务业与自贸区发展、贸易便利化高度关联,其发达程度关系着港口功能的充分发挥,而船舶本身是货物贸易的主要载体;当前中国正在探索自由贸易港,船舶服务业将是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背景下,中国也在推动船舶制造业的开放,中国船舶行业2018年将取消在设计、制造、修理各个环节的外资股比限制。
保税燃料油领域是本次自贸区经验复制推广的另一个重点。
《通知》要求复制推广“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等多项经验。
白明介绍,保税燃料油行业是浙江自贸区近年来探索的一大重点,后者明确提出在舟山建设国际油品交易中心,建设东北亚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
保税燃料油是指国家按照国际通行惯例,为国际航行的船舶提供免税油品供应,在此过程中,保税油经营企业可直接从国际进口燃油,不占国内燃油进口配额,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由于远洋船舶的特殊性(船东可以哪里的油便宜去哪里加油),保税油是国际上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种燃料商品。
目前中国保税油与国际市场差距非常大,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新加坡市场港口吞吐量达到5亿吨左右,船用燃油供应量高达4860万吨。相比之下,中国港口吞吐量高达上百亿吨,而保税燃油供应量却仅为842万吨。
分析认为,这与市场的不开放有很大的关系:封闭、垄断的中国保税油极大的制约了保税油的发展。
去年6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这是国务院首次将区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至舟山市人民政府,同时也是第一次正式明确了保税油供应资格的申请条件,意味着新企业将被允许进入保税燃料油供应领域。
保税油只是大宗商品的一种,白明认为,中国正积极参与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定价,在人民币没有完全国际化的前提下,中国将在有限范围内扩大大宗商品的开放。“中国是大宗产品的需求大国,但并不掌握定价权;我们需要利用好我们作为进口大户的优势,提升我们在世界贸易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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