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四大自贸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015-11-21 12:43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从12月1日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市先行试点。据悉,发改委正在根据各部门梳理汇总的清单,以是否有法律依据、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决定的依据为原则,对负面清单内容进行逐条梳理。
负面清单制度是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中产生的一个概念,2013年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开展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以这种模式进行谈判,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引发了对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新变革。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2014年6月份,《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上海自贸区也在同月出台了国内第一份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2014版)》。
今年10月19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开始,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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