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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神秘公司自愿为丹东港个人持有债券提供担保

2019-11-28 12:3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根据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草案,丹东港集团等四家公司将重组,形成港口产业平台和临港产业平台,原出资人权益将全部调整为零。其中,港口产业平台(丹东港航)注册资本为 49.18 亿元,重整投资人辽港集团投资40.18 亿元,持有81.7%的股份。而临港产业平台(临港集团)注册资本金额为276亿元,全部由债权人的债权转为股权。


根据重整草案,对于无担保的金融类普通债权和机构持有的债券类普通债权,均按照按照7:1的比例以临港集团的注册资本(股权)进行抵偿,也就是按照14.2%清偿率进行债转股。而对于个人持有债券类普通债权的按照10%的比例进行现金清偿。

不过在11月27日当天,丹东港集团在上交所发布了《相关单位为“16丹港01”、“16丹港02”个人债券持有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称,2019年11月26日,管理人收到丹东利友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利友公司”)发来的《担保函》,根据《担保函》,如丹东中院裁定批准丹东港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丹东港重整顺利实施即丹东港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完成标的股权交割,丹东利友将在人民币7.92亿元额度范围内,为直接购买丹东港于2016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两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丹港01”和“16丹港02”)的个人债券持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这意味着,原本根据草案只有10%现金清偿率的个人持有的丹东港债券,因为有第三方担保,有望获得100%全额清偿。作为债券的个人投资者,肯定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相关的机构投资者却坐不住了。一位机构投资者表示:“先搞定个人债券投资者,感觉此举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草案的通过率。”

也有机构投资者对此提出了质疑,甚至有私募机构已经发函给管理人。该公司表示,于2019年11月26日晚间11点30分左右注意到互联网上开始大量传播由丹东利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直接购买丹东港“16 丹港01”和“16 丹港 02”的个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函。

该私募投资者还提出,如果属实,则据担保函描述,担保人利友公司应将承担保证义务所需资金统一汇入丹东港集团管理人指定账号,并由管理人统一向个人债券持有人支付。并且要求管理人核实此等支付事项是否属于本次重整草案及重整事项的一部分,该等金额是否应当由同一分组的债权人依据其所持有债权比例平均分配,管理人就相关定向兑付事宜是否应当向所有债权人公开披露。

对于利友公司的背景,也有投资者提出了质疑。因为利友公司为丹东利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丹东利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丹东丹银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丹东丹银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且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丹东港破产重整案中的重要债权方之一。

也就是说,本次提供担保的利友公司是丹东银行孙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启信宝显示的持股情况也显示,丹东市财政局持有丹东银行20%的股权。

至于为何利友公司愿意提供担保,相关的条件和资金来源均未公布。

11月27日,表决并未如期进行。由于26日公布方案,次日就要表决,很多债权人表示内部决策程序尚未走完,管理人同意可以往后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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